为境外申请人在澳
大利亚及新西兰提
交申请及相关资料
澳大利亚 – 专利
专利合作条约 PCT
自要求优先权日起的 31 个月后,为进入国家阶段的最后期限。仅在个别情况下可延期,原因包括:申请人或其律师的失误或疏忽,或尽管申请人已尽力注意所有事项但仍发生延迟。
进入澳大利亚国家阶段必需提交的资料包括:
- PCT 申请号码, 若 PCT 申请书原文不是英文则需递交已公证的翻译件。
公约提交文件
在任何国家的最后期限均为自提出申请后的 12 个月。仅在个别情况下可延期,例如申请人或其律师的失误或疏忽。
基本要求:
- 申请人资料
- 发明人姓名
- 规格,权利要求书,摘要,附图
- 若已获得优先权,请最好提供优先权申请详情,包括国家、提交日期及申请号码
一般无需提供授权书或经认证的申请优先副本,除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 (IP Australia) 提出特别要求。
新西兰 - 专利
专利合作条约 PCT
自要求优先权日起的 31 个月后,为进入国家阶段的最后期限。仅根据《一切应有注意》 (all due care) 类别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审理。
进入新西兰国家阶段必需提交的资料包括:
- PCT 申请号码, 若 PCT 申请书原文不是英文则需递交已公证的翻译件。
公约提交文件
在任何国家的最后期限均为自提出申请后的12 个月。
基本要求:
- 申请人姓名、地址、国籍(如为公司,需注明注册国家及省份)
- 发明人姓名、地址及国籍
- 申请人如何取得发明人申请权之详情
- 规格、权利要求书、摘要、附图
- 若已获得优先权,请最好提供优先权申请详情,包括国家、提交日期及申请号码
在新西兰申请,一般并不需要代理人授权书,但在更换代理人时则需要授权书。
受理申请前,申请人需提交已公证的优先权文件副本(除特别要求外,申请 PCT 国家阶段时无需此文件副本)。







